“二手红油”为何是犯罪?

在西安的这家火锅店,自从2022年5月由罗某、姜某某和郭某三人合伙开张以来,生意一直很红火,大家都排着队去吃。然而,生意好到锅底不够用,却让老板们动了歪脑筋。因为客人吃不完的红油锅底太多,厨师长李某某觉得直接回收再利用成本更低,于是从2022年7月开始,他指使后厨偷偷回收客人吃完的红油,把过滤后的油再加热,掺入新油后重新卖给客人。这一次小动作持续了一年,2900份“二手红油”就这样被卖了出去,销售额达到了12.5万元。更让人意外的是,店的实际管理者郭某明明知道这事儿,却选择了默许。2023年7月,事情败露了。公安机关把郭某和李某某叫去问话,两人老老实实交代了事实。法院认为他们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销售金额超过12.5万元,还持续了6个月以上。这情节很严重,所以郭某被判刑一年又六个月,李某某被判刑一年又两个月,还罚了款。 案子里还有一个让人唏嘘的情节。罗某和姜某某这两位不直接参与经营的合伙人虽然不清楚内幕,但因为是股东,也得为食品安全负责。他们没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有过错就得赔钱。法院责令他们四个人一起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并且连带赔偿25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这意味着即使不亲自管事也不能完全不管不问。 很多人不明白“二手红油”为什么是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通知,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加工出来的“老油”属于典型的“地沟油”,法律明令禁止使用。这些回收油在高温加热时会产生大量致癌物,吃了对身体特别不好。而且这些油来自很多陌生人的盘子,卫生状况根本没法保证。 司法机关现在用“全链条”追责的方式来守护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对于经营者来说,与其在违法边缘试探不如实实在在做一锅好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