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强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主体责任 构建三级贯通监管体系

近年来,我国食品连锁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连锁食品经营门店总数已突破50万家。

但在规模扩张过程中,部分企业存在总部管理缺位、门店执行标准不一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隐患。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抽检数据显示,连锁企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量同比上升12%,其中统一采购配送环节问题占比达34%。

针对这一现状,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调研后出台专项规定。

新规的核心在于构建"总部统筹-分支督导-门店落实"的三级责任链条:企业总部需建立覆盖全链条的风险防控制度,统一供应商管理标准;分支机构承担区域督导职责,建立问题整改闭环机制;门店则强化日常执行,完善风险隐患即时报告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首次对连锁企业实施分级监管:省级部门监管300家以上门店的大型企业总部,市县两级分别负责中小型企业和终端门店。

这种差异化监管模式,既考虑了企业实际运营特点,又能有效配置行政资源。

在违法惩处方面,新增对总部管理失职的处罚条款,最高可吊销许可证,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业内专家分析,新规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一方面,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望减少"加盟店管理松散""冷链运输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统一的智慧化管理要求将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

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出,新规实施后,预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达标率将提升20%以上,为消费者构建更可靠的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市场秩序的基石。

连锁经营越是规模化、跨区域,越需要以制度牵引和责任穿透来守住安全关口。

《规定》将总部责任“压到实处”、将链条管理“贯通到底”、将监管权限“理清到位”,既是对行业治理方式的再升级,也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划出清晰底线。

能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企业真抓实干、监管精准有力、社会共治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