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亦桐在北京商报上发了个消息,说3月16日那天,金融监管总局在官网上挂出了个文件,就是关于理财公司监管评级的暂行办法。这办法把公司治理、资管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这六大方面给设了进去,然后分别给它们10%、25%、25%、15%、15%和10%的分权重。 这种做法就是把它们凑在一起综合评估理财公司到底怎么样。 这个评级流程是分几步走的:先是机构自己给自己评,然后是初评,审核完了把结果反馈回去。如果后来发现漏了什么大问题,或者公司情况变了,还能把评级结果动一动。 评级的结果一共分1—6级和S级这几种情况。那些1、2级的公司情况比较好,监管部门就多盯着点非现场和常规的监管;3、4级的有毛病得重点管着;5、6级情况严重得盯着随时变;S级就是那种正在重组或者被接管的公司了。 金融监管总局说这办法一出,就能把导向立住了,逼着理财公司做好受托管理的事儿;还能帮着行业快点转型;把资源用好点儿。以后他们还会继续盯着看,把落实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