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口岸查获旅客夹带10只活体蜥蜴入境 海关提示严守外来物种与检疫规定

日前,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旅检大厅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携带野生动物入境案件,共截获10只活体蜥蜴。

这起案件再次暴露出部分旅客对进境动物检疫规定认识不足,以及口岸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案件发生在海关对进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日常监管中。

一名女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其随身携带的黑色双肩背包在机检时显示异常图像,引起了海关关员的警觉。

经过进一步查验,关员在该背包内发现了一个白色大塑料袋,内部装有10个白色布袋,每个布袋中均装有一只活体动物。

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随后对这些活体动物进行了鉴定,确认均为柔蜥属蜥蜴。

从违法动机看,旅客非法携带蜥蜴入境的行为反映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链条仍然存在。

蜥蜴作为宠物市场的热门品种,其高价值属性使得一些人铤而走险,试图规避检疫程序进行走私。

这类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更对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构成了潜在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规定,蜥蜴属于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的禁止进境物。

这一规定的制定基于多方面考虑:一是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对本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二是防范可能携带的未知病原体对国内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冲击;三是保护濒危野生动物资源。

非法携带进境的活体动物往往缺乏必要的检疫证明和防疫措施,风险系数极高。

海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口岸监管力度,充分运用现代检测技术手段,对进境旅客行李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同时,海关也提醒广大旅客,任何动物制品或活体动物的进境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隐瞒、走私禁止进境物的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从更深层面看,这起案件反映出需要进一步加强公众对进境检疫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许多旅客可能并不清楚哪些物品属于禁止进境范围,这为违法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海关部门应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让旅客在出行前充分了解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法律要求。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生物安全的警钟。

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当下,每个公民都应成为国家生物安全的守护者。

从完善立法到技术创新,从严格执法到公众教育,构建全方位的生物安全防线,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

只有守住国门检疫的每一道关卡,才能有效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