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2026年3月20日,给全市的公积金缴存人员发布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和提取政策的两份通知,把有关规定和变化告知大家。这两份通知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和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关于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给大家带来了新的便利。把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优化了,多子女家庭或者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的缴存人可以相应核减原有住房套数。如果核减后在本地没有住房或者仅有1套住房,并且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在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按核减后的住房套数执行利率标准。如果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话,也可以参照这个新规定执行。这次通知由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果原来的规定和这次通知内容不一致的话,以这次通知为准。 关于提取政策方面也有了新的调整。扩大了还贷提取人员范围,把缴存人自己和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贷款本息都可以用来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了。取消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间隔时间限制,从12个月缩短到无限制。支持缴纳契税提取公积金,无限制提取条件的话可以用于本人、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缴纳的契税。还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持了。继承提取手续也优化了,已故缴存人直系亲属可以直接把余额划转至社保卡或Ⅰ类借记卡上。这次的通知还是由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果原来的规定和这次通知不符的话,以这次通知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就按上级政策来执行。希望这次的改革能给大家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