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正式实施,这是继离岛免税、消博会展品免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之后,海南自贸港税收制度体系的又一重要突破。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发布会上介绍,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目标,已实施13+4共17项税收政策,自贸港税制体系呈现稳定性、特殊性、系统性、渐进性四大特点。其中涉及关税的10项政策中,7项针对企事业单位,3项涉及个人消费。 此次出台的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将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拓展至18项,实现了从特定场景消费向日常消费的重大转变。此前的离岛免税要求离岛或离境,消博会政策限定展期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仅适用于乐城先行区,均存在场景限制。新政策打破这些限制,让国际优质日用品真正融入岛内居民日常生活。 周正详细阐述了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与离岛免税政策的区别与联系。从政策定位看,离岛免税旨在促进消费回流、支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属于政策红利;日用消费品零关税则着眼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属于生活福利。 在具体实施层面,两项政策存在明显差异。享惠对象上,离岛免税面向年满18周岁的离岛或离境旅客,日用消费品零关税则覆盖持有四种证件的三类岛内居民,不设年龄门槛。使用条件上,前者必须离岛或离境,后者随用随买,无需离岛。额度与品类方面,离岛免税每人每年10万元,聚焦高档化妆品、箱包、服装等中高端消费;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每人每年1万元,聚焦日常所需商品。 值得关注的是,两项政策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补充、协同发力。2025年11月,离岛免税政策优化升级,岛内居民一年内有一次离岛记录即可全年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免税商品,这本身就是向日常消费场景的延伸。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出台,延续了此递进逻辑,形成政策演进的内在连贯性。 目前,海南自贸港已构建起日用消费品免税、离岛免税、消博会展期展品免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等多层次免税消费体系。岛内居民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叠加使用四项政策,最大化享受制度红利。这一体系设计表明了政策制定的系统性思维和民生导向。 周正表示,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实施,不仅直接惠及岛内居民,更将为海南积累零关税商品管理的成熟经验,为自贸港未来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探索可行路径。这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的再次升级,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生动实践。
政策的价值不仅在于“减多少税”,更在于通过制度设计把开放红利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改善。日用消费品进境“零关税”与离岛免税分层发力、相互补位,既回应居民对品质生活的现实需求,也为自贸港在更高水平开放中探索规则衔接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支点。随着政策持续完善与监管能力同步提升,海南有望在惠民生与促开放的双向目标中形成更具示范意义的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