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的重要渠道,寄托着扩大司法民主、提升裁判公信力的制度期待。实践中,如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的同时,解决“选得出、选得准、用得好”的难题,仍是各地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在县域层面,案件类型与产业结构、人口流动与常住特征交织,陪审员队伍若与审判需求匹配度不足,容易出现专业判断支持不够、群众参与覆盖不广、参与实效不强等情况。 原因:一上,人民陪审员选任涉及部门多、环节长、跨度大,组织协同和业务衔接要求高;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工作坚持“两个随机”等制度安排,强调公开透明与程序正义,需要随机机制、资格审查、培训管理之间形成闭环。沂源县的做法体现出以系统思维破解难点:其成立由政法委、人大、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并动员县、镇街、村居力量参与,构建纵向到底、横向联动的组织网络。针对人员变动与时间跨度带来执行风险,当地通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采取“新老搭配、优势互补”编组分工,提升选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影响:在依法选任的框架下扩大参与面,有助于更充分体现人民性。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关于候选人比例等要求,沂源县在随机抽选阶段不仅落实法定规定,还结合常住人口特点将候选人数量提高到拟任命人员的10倍进行抽选,深入扩大群众参与覆盖度,增强代表性与社会认同。同时,严格把关是提升制度公信力的重要支撑。为落实限制性、禁止性规定,当地对候选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县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58名,其中37人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任资格,体现出对质量与规范的鲜明导向。 对策:用好法定机制的同时实现“精准匹配”,是提升陪审实效的重要方向。沂源县将“20%”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名额优先对接法院审判需要与当地林果经济特点,吸纳“业内人”和“土专家”进入陪审队伍,旨在让熟悉行业规则、了解乡土民情的人员参与案件审理,增强事实认定与情理法融合的支撑力。此做法折射出县域案件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的关联:涉林果种植、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合同纠纷等更贴近基层生产生活,陪审员的行业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能够在庭审中提供更接地气的社会常识与实践判断,推动裁判更易理解、更易接受。 前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参与质量与制度运行的提升。沂源县在“选任—履职—延伸治理”上探索形成链条化推进: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讲、纠纷调解等方式,将人民陪审员影响力延伸至基层一线,累计调解纠纷586件,开展普法宣传45场;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活动4249次,服判息访率达93%。这些数据表明,陪审工作不仅服务法庭审判,也能够与基层治理形成互促关系:一上,以公开审判与群众参与增强司法透明度,推动案结事了;另一方面,以法治宣传与多元解纷促进矛盾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面向下一步工作,预计各地将更加注重在法定程序统一规范下探索因地制宜的队伍建设路径,提升陪审员履职能力、参与深度和制度化保障水平,同时完善培训、管理、激励与监督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沂源县的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制度既是司法民主的体现,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当专业法律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司法的权威性和亲和力都能得到提升。在法治建设进程中,这类立足实际的地方探索,正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