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地区房屋继承长期面临“证明难、成本高、跑腿多”的现实矛盾。
老年人去世后未留遗嘱的情形较为常见,继承人往往需要在亲属关系、继承顺位、权属来源等方面提供多项证明。
过去,继承权公证在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中一度被普遍视为关键环节,公证费用与时间成本叠加,使部分困难家庭、行动不便群体面临“想办办不起、能办跑不动”的困境,影响财产权利依法实现,也不利于存量不动产的规范确权与流转管理。
原因:一方面,登记实践需要在“便民”与“防风险”之间求取平衡。
继承事项牵涉家庭成员众多、证据链条复杂,若审核不严,容易引发权属争议与后续诉讼。
另一方面,基层农村房屋多建于宅基地之上,历史资料不完整、权属表述不统一等情况较多,单纯依靠申请材料往往难以支撑“事实清楚、权利明确”的登记要求。
如何在降低群众负担的同时守住审核底线,成为推进改革的关键。
影响:聊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前期城镇住房继承登记探索基础上,将农村房屋纳入试点范围,形成以“集体见证”为抓手的非公证继承办理模式。
该模式强调多方到场、全过程留痕和公开公示:在具备登记条件的前提下,由乡镇工作人员、村委会见证人以及全部继承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确认,签名按印并录制视频资料,纳入档案留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再由乡镇服务中心受理并上传材料,由市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
通过程序前移与证据固化,既降低公证支出,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事实核验的可追溯性。
数据显示,农村房屋非公证继承试点已办结3户,平均每户节省费用2000元以上;连同城镇住房办理情况,已累计为260余名城乡群众完成非公证继承登记,为困难群众减少支出近百万元,政策获得群众积极反馈。
对策:为推动新模式规范运行,当地配套制定试行方案和操作流程,明确受理条件、核验方式、公示要求、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以制度约束防范虚假陈述、隐瞒继承人等风险。
同时,针对特殊情形采取“主动下沉”方式开展核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联系村委会、相关家庭及邻里,补齐证据链条,确保登记结论建立在充分调查基础之上。
对参战立功人员、老保户以及老弱病残等群体,明确优先办理,突出公共服务的兜底属性与人文关怀。
前景:从更大范围看,继承登记改革的方向是让群众办事更便捷、让权属更清晰、让风险更可控。
非公证继承的推广仍需在制度细化与能力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统一农村房屋继承登记审查要点,明确材料清单、证据标准与责任边界,避免因地区差异造成办事体验不一致;二是完善公示与异议处理机制,加强与司法、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协同,提升亲属关系、死亡信息、户籍信息核验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与监督,推动视频留痕、档案管理、回访抽查等措施常态化,以程序严密换取社会信任。
随着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持续推进,更多“历史遗留问题”将逐步纳入规范化治理轨道,继承登记也有望成为盘活农村资产、维护家庭权益、促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农村房屋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推行,看似是一项技术性的行政改革,实则是对基层群众权益的切实保护。
它打破了"强制公证"的刚性约束,用"集体见证"这一充满人情味的方式,让困难群众不再为经济压力而放弃合法权益。
这种从"要我办"到"我要办"的转变,既体现了政府部门的担当意识,也体现了制度创新的温度。
未来,这样的改革创新还应继续深化,让更多的群众从中受益,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