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相识转账十余万元后反目成讼 法院判决确认非法索要彩礼属不当得利

一起涉及特殊群体的婚恋财产纠纷案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落下法律帷幕。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要求被告张某返还原告彭某89536元,这起案件暴露出我国流动就业人员婚恋权益保障的典型问题。

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于11.19万元转账款项的法律定性。

经法院查明,2020年10月,双方在西宁街头乞讨结识时,张某隐瞒了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

在随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彭某基于缔结婚姻的意愿完成多笔转账,符合彩礼的法律特征。

而张某主张的"共同劳动所得"说法,因未能提供收入分配协议、共同生活开支凭证等关键证据,未被法庭采信。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具有三重典型意义:其一,非传统就业群体的婚恋关系同样受《民法典》规制;其二,大额财物往来需明确法律性质;其三,婚姻状况虚假陈述可能构成欺诈。

数据显示,近五年全国基层法院受理的"非正规就业群体婚恋纠纷"年均增长17%,其中30%涉及财物返还争议。

法院在判决中特别强调,我国法律对彩礼返还的认定标准不以当事人职业身份为转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若婚前赠与财物以结婚为目的,且最终未能缔结婚姻,接收方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二审合议庭认为,张某持续五年的婚姻状况隐瞒行为,客观上影响了彭某的财产处分决定。

前瞻该类案件处理,司法实践呈现三个趋势:电子支付记录成为关键证据、共同生活期间的合理开支可予扣除、隐瞒重大事实将影响责任划分比例。

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研究中心建议,流动就业群体应增强法律意识,重要财物往来宜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性质。

婚恋关系建立在信任之上,更离不开法律与诚信的共同支撑。

该案提醒公众:感情可以真挚,财产给付必须审慎;承诺可以动人,婚姻状态必须真实可证。

让每一段关系在阳光下开始、在规则中运行,既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诚信与文明风尚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