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10种种业侵权案赔了5334.7万多块钱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在3月26日放出了六批典型案例,里头有10个种业侵权的案子,里面的那个NP01154玉米案子挺轰动,直接判赔了5334.7万多块钱,把我国植物新品种赔偿的最高纪录给刷新了。 情况是这样的:恒某公司觉得自己对NP01154玉米享有独家使用权。他们说金某公司弄的“郑品玉491”等7个审定玉米品种,都是没经允许用“NP01154”做亲本弄出来的。一审的时候,恒某公司拿出了4份检测报告,显示被诉品种的亲本YZ320跟NP01154只有1个位点不同,硬说那7个就是侵权品种;金某公司也拿出了一份测试报告,说加测了5个位点后有4个不一样,证明这是不同品种。一审法院信了金某的2994号报告,觉得两者不一样,把恒某的诉讼请求全驳回了。恒某不服上诉,最高法二审把这案子给翻了。最高法说扩大检测位点必须得符合一堆严格条件才行。金某提供的2994号报告根本没满足这些前提条件,证据站不住脚。实际情况证明被诉的7个玉米品种亲本确实跟NP01154是一码事。 既然侵权是实锤了,再加上金某是故意的、涉及7个审定品种、时间长达五年、面积高达8243.4亩情节严重,那肯定得用惩罚性赔偿。最后法院把一审判决给撤销了,让金某立马停手,还得赔恒某5334.7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外加20万的维权开支。为了防止这家公司再来捣乱,法院还给他们列了具体的停止措施:一是别再用YZ320这些亲本去做种子;二是在法院盯着或者恒某看着的时候把这些种子给灭了;三是把这事通知股东和关联公司,让他们签承诺书不再侵权。要是不按这时间点办事的话就得罚钱:第一项不完成的话每天得赔10万;第二项不完成的话每天得赔5万;第三项不完成的话每天得赔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