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恶犯罪一度“脱控”,背后“保护伞”干扰执法司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江苏南京王某某涉恶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聚众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4月,该团伙在当地一KTV滋事斗殴致被害人重伤;2018年12月,王某某在其经营饭店因纠纷纠集人员持械斗殴,再致多人伤害。另外,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滕某等人在南京某区多个游戏厅开设赌场,查证属实赌资达6000余万元。两条线索反映出同一突出问题:涉及的犯罪嫌疑人长期未被及时查处,部分案件处置出现明显异常。 原因:案件处置异常叠加监督缺位,导致“应打未打”“应查未查” 通报指出,南京市检察机关对王某某涉恶集团及滕某团伙涉及的全部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后,发现多起案件存在应查未查、降格处理、怠于侦查等情形。实践中,涉恶案件隐蔽性强、人员结构复杂,若侦查力量分散、证据标准把握不严,易造成线索“断链”;一旦个别人员利用职权在受案、立案、强制措施、案件移送等环节“打招呼”“放一马”,更会使违法犯罪长期游离于打击之外,形成治安隐患并损害司法公信。 影响:既损害群众安全感,也削弱法治权威与治理效能 涉恶犯罪与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往往交织,对社会秩序和营商环境造成多重冲击。一上,持械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易诱发报复、滋生新的冲突;另一方面,赌场团伙以巨额赌资为支撑,可能带来行贿、腐蚀基层权力等次生风险,形成“黑”“伞”勾连。若“保护伞”问题得不到及时揭露和惩治,不仅会造成案件久拖不决,还会社会层面形成“有关系就能逃避惩处”的错误预期,侵蚀法治基础。 对策:以异地侦查破除干扰,以检察监督推动“打伞破网” 为扭转被动局面,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南京对王某某案采取指定异地侦查等措施,推动原案依法查处并深挖“保护伞”。裁判结果显示:2020年9月,王某某等16名涉恶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2023年9月,滕某等15人因开设赌场罪、行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围绕案件反映出的执法司法异常,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时任南京某公安分局局长蒋某、治安大队长姜某等5人。自2023年12月以来,法院以徇私枉法等罪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表达出对“保护伞”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在办理个案基础上,南京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组织专项核查,截至2025年底累计核查案件300余件,已清理纠正200余件,着力以制度化举措堵塞漏洞,促进侦查活动依法、规范开展,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 前景:以高质效监督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果,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从该案办理过程看,刑事检察监督在纠正侦查偏差、推进“打伞破网”、维护司法公正上发挥了关键作用。下一步,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需要“三个更”上持续发力:一是更早发现异常,对久侦未破、久拖不决、处理明显偏轻等问题建立常态化研判和快速纠偏机制;二是更严落实责任,健全对侦查活动关键节点的可追溯管理,压实办案人员依法履职义务;三是更实促进协同,推动检警在证据标准、线索移送、案件复盘、类案治理上形成闭环,以个案办理带动系统治理。
王某某案的查处历程折射出中国法治建设的螺旋式上升轨迹——从打击显性犯罪到清除司法腐败,从个案纠错到制度重构。当法律监督照进每一个执法环节,"谁来监督监督者"的命题正在通过检察权能革新得到回答。此案的启示在于: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雷霆手段,更需构建起让权力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