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往往是受灾群众生活最困难的阶段。为保障受灾民众基本生活,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达2.37亿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将惠及多个受灾地区。 从资金投向看,此次救助资金重点向受灾严重地区倾斜,同时兼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实际困难,说明了“精准施策”的导向。预计113.2万名受灾民众将直接受益,资金及时到位,将为群众顺利过冬提供支持。 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上,广西明确提出“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要求各地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困难分类施策,对困难程度更高的群体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同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强调加强资金监管,严防截留、挪用、发放不及时、资金沉淀,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问题,确保救助资金真正落到受灾群众手中。 在灾后恢复重建上,广西对应的工作开展。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年度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修缮共3771户,已动工3244户,其中完工2896户,完工率超过70%。随着项目推进,灾区住房安全保障持续加强,生产生活秩序正逐步恢复。 下一步,广西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冬春救助资金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提升发放效率与执行质量,确保民生保障措施落实见效。
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是守住民生底线的关键。只有把资金用在关键处、把责任落到末端、把重建抓到实处,才能让救助既及时又精准,让恢复重建更快见效、更可持续。面对灾害风险不确定性上升的形势,持续提升救助体系的规范化、精细化和协同水平,将为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提供更稳固的民生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