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个事儿,一家三甲医院打算买个1.5T的MRI设备,预算有800万元。放射科的张某可就行动起来了,跟别人说要满足科研和临床特殊需求,就把参数都给给了进口品牌A。结果这个事就被搞得只有两家陪标公司和品牌A参与投标了,最后品牌A798万元中标了。设备用了一段时间后,医生说其实跟国产的没什么大区别,但是价钱却贵了200万元。纪委就开始查这个事儿了。有人匿名举报还有审计部门发现了一些线索,说这个采购价格太异常。他们调查的时候发现张某和他老婆银行账户有笔150万元的钱,是陪标公司给的。他们还找专家把那个技术参数给复核了一下,发现80%都是非必须的指标,就为了排他。还找了陪标公司负责人问话,结果证实确实是品牌A在托人围标呢。最后张某被处理了,因为受贿罪被送进了法院,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医院纪委还把他开除党籍和公职,还建议要重新组织采购这个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