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连续发生两起户外登山人员被困救援事件。
11月29日至30日凌晨,13名登山者在十三陵镇未开发地区失联,经过9小时搜救成功获救;同日22时,另有3名登山者在大杨山附近因体力不支被困,经过近8小时救援安全脱困。
两起事件均涉及人员擅自进入禁区或未开发山区,动用了公共救援资源。
北京市在近年来户外登山违规事件频发的背景下,采取了制度创新举措。
昌平区和门头沟区已正式出台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及相关主体可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
这一制度设计旨在通过经济手段遏制任性冒险行为,提高公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救援后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新的执法理念。
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在向被救援人员详细解读安全责任和救援追缴机制后,被救援人员主动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提出以捐赠物资的形式承担责任。
根据《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被救援人员可通过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等现身说法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主动参加的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
在这一机制框架下,两起事件中的被救援人员共捐赠了280件救生衣,全部用于昌平区延寿镇黑山寨村和辛庄村的汛期防汛应急保障工作,包括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任务。
这一做法既实现了对过错行为的追责,又将其转化为社会公益效益,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从制度设计层面看,北京的这一创新做法具有多重意义。
首先,它改变了传统的单纯罚款追缴模式,引入了公益代偿机制,使被救援者能够通过参与社会服务来承担责任,更具人文关怀;其次,它强化了安全教育效果,通过让被救援者亲身参与公益活动,实现了"挽救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益;再次,它有助于建立更加理性的救援费用追缴制度,既维护了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又避免了简单粗暴的处罚方式。
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追缴救援费用并非强制性收费,而是一种法律权利和有力警示。
设立公益代偿通道,鼓励被救援人员通过参加社会服务、公益宣传等方式完成责任承担,既体现了对过错的纠正,又为改过自新提供了机会,充分彰显了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的统一。
当前,随着户外登山运动的普及,违规登山导致的救援事件日益增多。
北京的这一制度创新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通过建立完善的救援费用追缴机制和公益代偿通道,可以在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引导公众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实现法律规范与社会教育的有效互动。
户外运动倡导的是亲近自然,更应尊重规则、敬畏风险。
北京首例以公益代偿方式完成涉险救援费用追偿,体现了以制度约束不当行为、以公益补偿公共损耗的治理思路。
把“被动救援”转化为“主动教育”,把“个体冒险”纳入“社会共治”,既守住生命安全底线,也让公共资源运行更有序、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