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法院泾河新城人民法庭那边搞了个“最后一劝”,把一个眼看要判决的交通事故给化解了

前阵子有这么个事,西咸新区法院泾河新城人民法庭那边搞了个“最后一劝”,把一个眼看要判决的交通事故给化解了。这是发生在2025年5月的事,当时乔某开车违规,撞了左转弯的马某。交警认定乔某全责,结果乔某赔了修车费以后,觉得自己挺冤,就不干了。马某那边也不高兴,说车虽然修了,但停运损失没着落,还怪乔某态度恶劣。俩人各说各话,最后闹到了法庭上。马某不仅要求赔偿修车费、停运损失还有什么交通费、折旧费总共1.15万元,还单提了个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乔某这时候还嘴硬,说修车费我都给了,别的不能再多了。 开庭的时候,法官赵梦婷开始逐条给俩人说法理。她解释停运损失和交通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又给他们讲了讲折旧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认定标准。辩完了大家都觉得法官讲得挺好,但案子还没结。赵法官心里想不能就这么算了,“最后一劝”就用上了。她先把乔某叫过来聊天,说这事儿不光是车坏了,还耽误了人家做生意的营生。又把马某拉过来劝劝,让他把法律上能赔的跟自己心里的气分开来看。 这么一来二去的劝着劝着,俩人火气都消了点。乔某想明白了僵持下去没好处,当场就同意给钱;马某也觉得有部分钱实在没法要回来就放弃了。就这样当天在法庭上俩人握手言和了。其实这事儿背后挺大道理的,就是光讲理不行,还得讲人情。法律是基础把界限划清楚了能定分止争,再互相让一步才是真正抚平伤痛的好办法。 这是许沥心他们写的稿子。西咸法院的史梵整理的素材还挺有意思的。审核是姚启明干的事。最后雪云帮忙编了下后面那一段编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