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法院下沉田间巡回审理“双语调解”十年土地纠纷 以案促治守护乡邻和睦

问题—— 一桩土地交易引发的矛盾,因时间跨度长、利益诉求交织,逐渐演变为影响乡邻关系的“老大难”。据介绍,该纠纷可追溯至2015年前后,涉及的当事人就涉案土地签订出售协议,计划用于建房。随后因协议履行受阻,退款、土地返还、责任承担等问题叠加,双方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矛盾不断累积。长期争执不仅影响当事人生产生活,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村寨邻里互信与基层和谐。 原因—— 从基层司法实践看,类似纠纷久拖不决,通常与三上因素有关:其一,农村土地流转和建房用地涉及政策、规划、权属等多重规则,部分群众法律认知不足,容易将“口头约定”“习惯做法”视为充分依据,导致后续履行和救济路径不清;其二,交易双方资金往来、土地占有使用等环节形成既成事实,一旦发生争议,诉求往往从合同履行扩展到返还、赔偿、占用补偿等多个层面,处理难度随之增加;其三,纠纷发生在熟人社会,情绪对抗和面子压力容易放大冲突,单纯裁判“谁对谁错”未必能化解积怨,反而可能加深对立。 影响——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村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十余年的争执,表面是合同履行与土地返还之争,背后牵动邻里关系、村寨秩序和基层治理成本。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矛盾外溢:一上,当事人持续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维权,诉累加重;另一方面,纠纷在乡村传播后容易引发“站队”和误解,影响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不利于基层稳定与共同发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起阶段,直接关系乡村治理效能与社会稳定。 对策—— 针对案件“时间久、积怨深、仅靠裁判难以彻底化解”的特点,台江县人民法院将工作重心前移,下沉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与调解。一是通过巡回方式就地查明事实、就地听取意见,减少群众诉讼成本,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生活;二是坚持依法释明,围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关于土地流转、合同效力、返还责任的规定,把法律边界和权利义务讲清讲透,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注重“情理法”结合,在尊重各族群众语言习惯和沟通方式的基础上,加强耐心疏导与换位沟通,通过双语交流等方式提高释法说理的可理解性,推动双方在互谅互让中寻找共识;四是以实质解纷为导向,围绕退款、返还、善后处置等关键环节细化方案,推动协议可执行、可落实,避免“停留在纸面”的和解。 前景—— 随着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流动更为频繁,土地流转、建房用地、相邻关系等领域纠纷仍可能多发。基层法院推进巡回审理、就地调解,有助于将纠纷化解在一线,推动源头治理与多元化解机制衔接。下一步,通过加强涉农纠纷普法宣传、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村规民约与法治规范衔接、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联动等举措,有助于降低交易风险、提升群众依法办事能力。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以治理修复社会关系,将成为基层稳定的重要支撑。

这起跨越十年的土地纠纷最终画上句号,不仅意味着个案得到解决,也折射出基层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的相互促进。它提示我们: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重视情感沟通;既要解决眼前问题,也要兼顾长远影响。把法治精神与民族团结理念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夯实社会和谐基础,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应有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