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把徐翔、徐长江在文峰股份虚假陈述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给揪了出来,认定他们导致了23名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得把赔偿给担起来。这案子是最近股市里因造假引发的民事赔偿官司里的一个,也反映出不少上市公司在讲真话上、在规矩做事上还有大毛病。法院查明的情况是说,那俩责任人没把该公布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讲给大家听,违反了证券法里对披露真实情况的要求。这种行为不仅把投资者的判断给带歪了,也暴露了公司内部管得不严、实际控制人不懂法的问题。说到底,这还是有些公司光想着融资、圈钱,不看重给股民回报和回报多少。 虽然这次判赔的钱不算特别多,但这案子对往后审理同类案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而且因为这次判决让上市公司也得连带赔,这就说明了法律在保护中小股民利益上站得很稳。值得一说的是,江苏省高院之前已经把类似的案子给判了,钱也已经拿到手了,这说明司法机关在让案子能审完还能执行方面挺有一套。 为了不让这种事再发生,以后得多方面动手来保护大家的钱袋子:一是得加强监督,让中介机构别光拿钱不干活;二是简化打官司的程序,让维权别太费钱费力;三是推动公司把规矩立好,让老板心里有法律这根弦;四是把行政执法和法院审判给捏合起来,形成合力。文峰股份说要上诉,这也是法律程序该有的样子。 跟着新《证券法》落地和市场制度变完善,以后打官司也会越来越正规。这次赔钱不光是为了纠错,更是在维护股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推行注册制改革的时候,这种司法做法会逼着市场各方都把责任担起来,引导大家都要敬畏规矩和风险,这样才能把规范、透明、有活力的资本市场给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