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大风新闻报道说,游客在万荣县景区门口拿门票坐车,能给出租车打折,不过这个九折的钱得司机自己掏。要是没打折被人投诉,司机还得被罚10倍的钱。极目新闻评论员吴双建觉得这事不对头。他说,虽然县里想吸引游客,对游客有优惠政策,但是不给司机们补贴,这让大家心里不舒服。山西省万荣县文旅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县交通局可能只是口头跟出租车公司说了一下,没把具体的政策落实好。虽然这个优惠政策听起来不错,但是它的出台过程好像有些草率。出租车公司说他们的通知是县交通局发的,而县交通局又是收到文旅局的通知。但是,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们都表示不满意,他们觉得这个优惠措施不是他们自愿参与的。司机刘壮就说:“我在春节期间牺牲了自己的时间,还想多赚点钱呢。” 这个优惠措施如果真的能吸引客流来万荣县,出租车可能会从中获益。可是问题是,这些客流真的能填补他们的损失吗?增加他们的收入吗?恐怕不尽然。 政府出台优惠措施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原则,要么是商家自愿参与活动,要么是地方有财政资金作为保障。这次通知要求出租车降价优惠并承担成本,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法规呢?有没有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呢?如果没有的话,这必然会引起司机们的质疑和不理解。还有人怀疑政府部门在这上面有些强势地位。 另外,这个10倍罚款又是依据什么条款呢?是谁处罚的呢?钱到哪里去了呢?同样也应该有公开的说法才行。不能在司机不情愿的情况下通过罚款来强迫他们参与。 所以啊,政府部门在推出这些优惠政策的时候,还是要依法行政才行。不能自己大大方方请客,却让出租车司机来埋单。同时也应该多听听商家和相关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