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涉“网络开盒”违法犯罪活动引发社会关注。所谓“开盒”,通常是指通过非法手段搜集、拼接并公开他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住址、社交账号乃至亲友信息,并借此引发围观、辱骂、骚扰甚至线下滋扰的行为。本案中,周某某等6人于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在某境外软件上创建并管理三个专门频道,通过共享、购买以及借助“社工库”搜索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集中发布涉及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1200余条,传播范围广、关注度高,涉及的内容浏览量超过400万次。部分信息发布伴随侮辱性言论,并更组织、煽动关注者对被“开盒”对象实施电话、短信骚扰和辱骂,造成明显公共危害。
网络空间是全社会共享的精神家园,需要共同维护。这起案件的判决表明,任何侵害他人隐私、组织网络暴力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下一步,应深入强化网络伦理意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只有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才能推动形成清朗、安全、文明的网络生态,让网络更好服务社会发展与公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