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此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进入制度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长期以来,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存商家资质造假、信息不透明、监管难度大等突出问题。部分外卖平台重流量轻质量,对入驻商家疏于管理,导致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幽灵外卖"现象,即线上店铺与线下实体不符甚至根本不存在实体店的情况,严重威胁消费者饮食安全。数据显示,网络餐饮投诉量近年来持续上升,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深层次矛盾。 针对这些痼疾,新规从源头治理入手,构建起覆盖准入、运营、监督全流程的责任体系。在准入环节,平台不得仅进行形式审查,必须通过实地核查方式对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证书载明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平台需将商家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库进行比对核验,核验不符者一律不得提供服务。这一"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机制,有效打破了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从技术层面堵住了虚假资质"带病入网"的漏洞。 在日常管理上,新规要求平台至少每半年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将静态准入转化为动态的"生命周期管理"。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保持一致,无堂食商家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有关信息,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这些细化规定直指当前外卖行业信息不对称的核心痛点,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切实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大幅提升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一般违法行为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这种"双罚制"设计,既追究企业责任,又强化个人问责,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震慑。 针对网络餐饮服务跨地域、虚拟化的特点,新规创新性地建立了"住所地管辖为主、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管辖为辅"的协同监管机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获得直接管辖权,破解了以往"管辖权争议"导致的监管真空。平台需每年两次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辖区内商家的经营资质等信息,监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可要求平台提供电子数据、技术监测记录等,相关主体必须配合。这些制度安排大幅提升了跨地域执法效率,让监管触角能够真正延伸到每一个经营环节。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必须切实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新规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流程、每一次决策,实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
当外卖从消费补充变为民生刚需,食品安全治理必须同步跟上;此次新规既针对当下乱象,更是重构数字经济时代食品安全体系的制度探索。如何在守住安全底线与保持市场活力间寻求平衡,仍需在实践中持续完善协同监管与技术赋能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