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主品牌却被擅换子品牌仍索尾款,伊川法院判商家败诉并退赔

问题——“主品牌”被换成“子品牌”,谁来承担后果? 据介绍,2025年7月,伊川一火锅店经营者马某因装修需要,通过微信与当地某家电门市沟通采购中央空调。沟通中,马某明确要求购买某主品牌风管机(6匹、3匹各一台)。门市随后发来标注该主品牌的报价和商品链接,双方确认总价34000元,马某支付预付款10000元。安装当天,马某发现现场安装的设备为该集团旗下子品牌产品,并非约定的主品牌。马某提出异议后,门市拒绝更换或退款。马某随后自行拆除室内机,外机未投入使用。之后,门市起诉要求马某支付剩余24000元货款及利息;马某反诉要求返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本案判决不仅处理了个案争议,也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交易应以约定为准,变更关键要素须充分告知并取得同意。各方恪守契约、依法履约,才能形成更公平、可预期的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