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把老人当“软柿子”捏的人该醒醒了

2008年拆迁那年,南通的王老太和儿子儿媳白纸黑字写了协议:让他们出钱给她买套房住到老。哪想到到了2010年,老太竟把房子过户给了孙女小陆。没过多久老伴去世了,儿媳施某直接换了老房子的锁,把老太赶到二楼挤着住,自己搬进了老太太的房子。这老太太实在没地方去了,只好去法院告儿媳要“居住权”。施某倒挺理直气壮,说已经离婚了房子归她,过户给小陆时小陆还未成年跟她没关系。更让人寒心的是,小陆也跟着说她有爸妈不用管这事。 20万存款被“干儿子”骗走的上海91岁老太,还有常州那个照顾痴呆婆婆十年最后伙同殡葬店老板把婆婆杀了的巢某,这些人都是被“过户”给算计了。王老太虽然打赢了官司能回老屋住了,但巢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法律早就说了,以房养老可以,但坑老人的合同直接无效。 如今最高法也发话了:居住权要护、啃老要罚,连“精神赡养”都入法了。那些把老人当“软柿子”捏的人该醒醒了——你算的是小账,法律记的是大账。像巢某那样为了“蛇盘老鼠”的说法而丧失人性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说别信“养儿防老”的鬼话了,还是得信手里有房心里不慌才对。那些把老人房本攥在手里的人也该摸摸良心问问自己:等你老了还能指望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