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关键小事”演变为治理痛点,物业矛盾呈现高频化、复杂化。近几年,部分小区存物业服务与收费不匹配、信息公开不足、公共收益管理不明、投诉渠道不畅等情况。一些地区还出现物业企业“进得来、退不出”、业主组织力量薄弱、协商机制运转不灵等现象,矛盾由服务纠纷外溢为治理难题,影响居民获得感和社区稳定。 原因——制度供给滞后叠加运行机制不顺,是矛盾多发的深层原因。一上,现行规则与《民法典》有关规定的衔接仍有空白和不一致之处,权责边界、收费范围、公共收益归属等关键问题执行中容易产生偏差,甚至出现“各说各话、难以落地”。另一上,市场约束偏弱与监管力量分散并存,信用惩戒不完善、服务评价缺少有效抓手、退出通道不畅,使个别企业在提升服务质量上压力不足。同时,业主自治组织“成立难、运转难”制约共治格局形成,协商平台缺位也让纠纷更容易被动升级。 影响——物业治理短板直接影响基层治理效能和民生服务质量。物业服务覆盖公共空间管理、安全秩序、设施维护等多个领域——一旦权责不清、监督不到位——不仅会削弱居民对规则的信任,也会抬高行政与司法成本。更关键的是,在老龄化加快、生活服务需求不断上升的背景下,物业若长期停留在“被动应付、事后化解”,社区养老、便民家政、应急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承接能力也会受到限制。 对策——代表委员建议从法治基础和治理体系两端同步推进,形成可落地的制度组合。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围绕收费透明、资金管理、服务兑现等民生关切,提出完善物业管理法治体系、推动条款优化,并探索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其重点在于以信用为抓手打通优胜劣汰链条,将服务质量、收费规范、投诉处置等纳入评价,推动信用等级与收费浮动、市场准入联动;对严重侵害业主权益、信用表现差的企业,依法限制承接新项目,必要时启动退出。她同时建议适当降低更换物业的程序性门槛,完善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后的衔接安排,缓解“想换难换”的现实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从规则一致性出发,强调推动《物业管理条例》与《民法典》全面衔接,减少实践中的适用分歧。他建议深入明确收费范围和公共收益归属,强化涨价程序约束,推动公共收益管理回归法定轨道;在退出机制上,完善程序设计与责任追究,对投诉长期居高、服务明显失当的企业加大资质与信用惩戒。针对协商表决长期难以形成结果的情形,他提出探索引入司法路径,由法院依法裁决是否更换物业,为矛盾化解提供制度出口。 在基层治理层面,全国人大代表李玉梅提出完善业主自治机制,针对业委会“难成立、难运转”的问题,从参选资格、人选范围、表决规则、运行监督等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同时健全收费与服务监管体系,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探索建立物业应急保障资金安排,提升突发事件处置和设施维护的兜底能力;并强调厘清行政监管边界,强化党建引领与部门协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与维权渠道,推动形成多方参与、权责清晰的社区共治格局。 前景——从“管房子”走向“治社区”,物业行业有望在法治框架下重塑价值。多项建议共同指向两个方向:其一,行业规则将更强调统一、可执行与可追责,通过法律衔接、信息公开、信用约束与退出机制,优化市场秩序,减少纠纷存量与增量。其二,物业服务边界将向民生服务延伸,在“物业+家政+养老”等方向探索融合,让社区服务更贴近老年人、儿童和新就业群体等多元需求。随着制度完善和治理机制落地,物业企业竞争将从“资源占位”转向“服务能力”,社区治理也将从“事后处置”迈向“事前预防”和“协同共治”。
物业管理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它的转型升级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品质,也是观察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窗口。本次两会形成的共识,既回应了群众在物业领域的突出诉求,也预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正在加速调整。随着法治基础更扎实、民生导向更清晰,物业服务有望实现从“管理小区”到“经营社区”的价值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