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网络餐饮安全监管 剑指"幽灵外卖"等乱象

问题:网络餐饮与网售食品快速增长——方便了消费者——但也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发现,部分外卖商户存虚假地址、虚假门店、虚假图片、虚假资质等问题。有的商户以虚构实体门店规避监管,有的通过"代工"或异地加工逃避过程控制,导致消费者无法识别真实经营主体和加工环境。食品安全隐患随订单外溢并跨区域扩散。随着"点外卖"成为常态消费方式,这类问题的社会关注度和治理紧迫性不断上升。 原因:一上,网络餐饮业态迭代快、链条长,平台聚合海量商户与即时配送,交易、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分散,风险点更隐蔽、更碎片化。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准入审核、信息核验、过程抽查各上投入不足,个别商户为逐利而铤而走险。此外,现行规则对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规定相对分散,部分要求与网络销售场景适配度不够,容易出现"企业不知怎么做、监管难以抓关键"的局面。跨区域执法协作也面临线索流转、取证协同等现实困难。 影响:食品安全底线一旦被突破,直接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透支平台信用与行业声誉,并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网络食品经营跨地域、跨平台、跨环节的特征,使单点风险可能演变为链条性风险。一旦发生舆情与事件,容易形成社会性影响,增加治理成本。数据显示,我国外卖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餐饮行业重要增长点。若治理体系不及时完善,将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制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压实主体责任、贯通全链条管理、强化跨区域协同"为主线,推动形成平台、商户、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衔接的治理格局。 网络餐饮上,新规细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管理责任,强调"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要求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流程。对商户端,新规明确必须具备真实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等信息与资质证书保持一致;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和操作规范,不得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设置专门标识,提升消费者知情权。新规与电子商务领域有关法律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统一监管框架,强化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责任。对平台和商户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平台主要负责人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在网络食品销售上,新规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与监管部门三个维度明晰责任边界。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需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入网审查、风险管控、违法处置等全流程制度。入网食品销售者须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保障所售食品安全,规范信息公示、经营宣传、贮存配送等行为,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协同治理。 为解决网络经营"跨区域、外溢性强"的治理难题,新规提出执法协同与贯通协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跨区域线索通报、调查取证与问题处置协作;平台在风险监测识别基础上应向商户即时推送风险提示,商户发现平台推介商品存在隐患应及时反馈;平台与商户发现违法行为或事故潜在风险的,应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针对管辖难题,新规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在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区域的,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提升处置效率。 前景:两项新规以制度化方式把平台责任、商户责任和监管责任紧密结合,既着眼于整治"幽灵外卖"、虚假资质等乱象,也着眼于补齐网络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短板。随着规则落地见效,平台准入审核将更严格,商户经营行为将更可追溯,跨区域执法将更顺畅,有望推动网络餐饮与网络食品销售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下一步关键在于抓好执行:平台要把合规成本转化为治理能力,商户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配送每个环节,监管部门要用好数据共享与协同机制,持续提升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速度与精度。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市场秩序的基本前提。两项新规的出台,既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对网络食品经营生态的一次系统性重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则的价值在于落地。如何将纸面上的责任条款转化为经营者的日常自律与平台的主动作为,将是检验这场监管改革成效的真正标尺。唯有监管、平台、经营者三方形成合力,方能让每一份网络订单都成为可信赖的餐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