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不是能改叫“物业服务”?

话说就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小组讨论会上,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的副主任樊芸提了个点子,“物业管理”是不是能改叫“物业服务”?毕竟这两个词儿听起来意思完全不一样。她讲的原因挺简单,就是想让每个业主真的能感受到当主人的感觉。结果还真挺意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那边立刻给了回复,说采纳了。 樊芸还讲了个故事。她去年做调研的时候遇到一个70多岁的老人,他老妈一个人住老旧小区里。他开车去看老妈的时候,物业总拦着不让进车,说是车位紧张。他解释说他是业主啊,送老人进去马上走都不行。后来他也一直跟物业沟通协商,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樊芸听了心里也挺难受的,类似这种事儿她见多了。虽然看着好像是小事儿,但其实反映的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她就想把这事儿拿到会上来讨论讨论,“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是不是能把这矛盾捋顺点? 其实我国民法典里早就定好了规矩,业主委员会跟选聘的物业人签合同嘛,物业服务人得维护秩序、保护安全这些事儿。不过现实里很多物业还习惯用“管理”的老一套。有的小区门禁像关卡一样卡人不让进;有的车位成了物业公司敛财的工具。现在业主更看重服务体验了。物业公司要想抓住这个机会转型,就得把心思放在服务社区生活上。 她觉得口碑好的物业公司应该能站稳脚跟,给老人陪个护、给小孩教个体育活动什么的;还有临时搬个东西或者让车进去一趟都要体现出人性化关怀。“管理”变成“服务”,听起来就差俩字儿,意思可完全不一样了。 住建部能这么回应肯定是好事儿。接下来的问题是物业公司怎么才能真的从管理转成服务呢?物业费怎么公开透明地花掉?业委会怎么方便地成立起来?这是个好的开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