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行政执行环节仍存在突出矛盾。部分领域执法尺度不一、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地方出现"小过重罚""以罚代管"等现象;行政争议化解中诉累与成本较高、实质性化解不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边界把握不精准、监督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影响依法行政和群众获得感。 原因:这些问题既源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业态新场景,也与基层执法资源配置、执法能力建设、部门协同机制不够顺畅对应的。涉企执法事项多、行业广,执法自由裁量空间大,缺少统一规则与有效监督容易出现执法偏差。行政争议往往牵涉多部门、多环节,仅停留在程序性处理难以实现"案结事了"。此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与刑事责任的衔接标准需要更精准的法治供给和运行机制,才能避免"当罚不罚""以罚代刑"或"以刑代罚"等问题。 影响:行政检察作为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履职质效直接关系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整体成效。强化对行政审判、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裁判权威;围绕涉企执法开展监督,能够稳定市场预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社会保障、欠薪欠保等领域加强监督,有利于把民生关切转化为治理成效。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举措,将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形成多元共治、协同治理的法治合力。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将从提升监督精度、强化系统治理、推进协同机制三上发力。 其一,以攻坚行动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质效。围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推进高质效办案,推动对行政审判与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向更深层次拓展,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减少重复争议与程序空转。 其二,以专项监督回应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在涉企执法上,针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依法监督纠正裁量失衡、处罚过度等现象,推动执法回归法治轨道。在民生领域,围绕社会保障等行政非诉执行环节加强检察监督,聚焦欠薪、欠保等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特别关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以监督促进政策落实、治理到位。 其三,以制度建设促进严格执法、规范衔接。建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每案必检"制度,对进入监督程序的案件坚持全面审查、规范办理,通过流程化、标准化要求提升监督质量与一致性。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严格把握"可处罚性"等关键标准,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更加顺畅,强化对检察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防止出现应罚未罚、责任落空。持续推动"府检联动"机制探索,促进政府部门与检察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形成治理合力,提升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综合治理能力。 前景:随着行政诉讼法实施与完善不断深入,行政检察工作迎来制度优势与治理需求叠加的窗口期。建立"每案必检"制度、完善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强化涉企与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推动行刑衔接规范化与"府检联动"常态化,将有助于构建更高水平的行政法治运行体系。制度落地的关键在于标准统一、能力支撑与协同落实,既要把监督做实做细,也要把问题治理前移,通过更精准的监督和更顺畅的协同,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更多案件中可验证、可感知。
行政检察工作的优化和创新,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快。通过建立"每案必检"制度、推进府检联动、深化行刑反向衔接等举措,最高检正在构建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此体系既维护司法公正——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既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反映了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使命担当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