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居民膳食结构优化的背景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议题。最新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破解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生产者责任模糊、质量追溯困难等突出问题。 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面临多重挑战。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为97.6%,但基层仍存在生产记录不规范、用药间隔期执行不严格等现象。部分小型生产经营主体缺乏标准化意识,市场流通环节的质量证明文件不统一,给监管带来困难。此次《办法》的制定,正是针对这些痛点进行的系统性制度设计。 该制度的核心创新体现在三个上:一是以法律文书形式固化生产者的第一责任,要求对蔬菜、水果等7大类农产品开具包含禁用物质承诺的质量证明;二是构建全链条管理闭环,覆盖生产、收购、销售各环节;三是建立"承诺-核查-惩戒"机制,将违规行为纳入信用档案管理。需要指出,《办法》采用分类管理思路,对野生菌等风险相对可控产品实行豁免管理,反映了精准施策的治理智慧。 从国际经验看,欧盟的食品链信息体系和日本的JAS认证制度均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承诺文书能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我国自2016年启动合格证试点以来,已在28个省份积累实践经验。此次将试点成果上升为部门规章,预计将使全国200多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行业专家指出,《办法》实施将产生三重积极效应:首先是通过"一证溯源"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消费信心;其次是倒逼生产者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最重要的是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奠定基础。考虑到我国农业生产主体数量庞大,《办法》设置了4个月过渡期,允许新旧版合格证并行使用,体现了政策落地的温度与弹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建立,明确了生产者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形成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格局。这既是监管方式的创新,也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随着制度逐步落实和完善,将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促进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