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黑灰产”被监管部门再度锁定,公安部和金融监管总局携手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揭开了这些犯罪团伙的面纱。这次曝光的案子主要涉及非法经营和贷款诈骗,显示了违法分子手法越来越专业,已经形成完整的犯罪链条。 第一起案子里,黄某某他们弄了个投资公司,专门干“代购买房”的事儿。从2019年到2023年,他们帮买房人垫资付全款,然后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伪造资料去套取经营贷。最后把这钱转到自己的关联公司里收回成本。为了赚钱,他们还收取垫资息费和助贷服务费。结果一查账,他们给14个人借了5639万元,实际年利率超过了36%,这是严重的违法。2025年8月法院判了,给公司罚了款,把黄某某和另外10个被告也给判了刑。这个判决很有代表性,司法机关把各种收费都算进非法放贷利息里去了,给以后处理这种隐蔽的非法经营犯罪提供了参考。 第二起案子的主角是缪某。他从2018年一直骗到2023年,手里有几十个空壳公司。他让手下人伪造贸易合同、资金流水和发票,弄出个假生意的样子,把钱骗出来。结果缪某骗取了6家银行的无抵押经营贷,一共骗了1.02亿多块钱。他把这些钱拿去还债和自己花。到现在为止还有超过5000万元没还呢。2024年7月法院判刑了,给缪某定了贷款诈骗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判了十二年三个月,还罚了钱剥夺了政治权利。他的那些同伙也都被判了骗取贷款罪。 这次公布的案子说明了两件事:一是犯罪分子变得越来越狡猾,通过企业身份来包装自己;二是金融机构在放贷前和放贷后还存在漏洞。监管部门特别强调这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配合得很好。以前监管部门发现线索和固定证据时都很积极地跟警察合作,现在行政调查和刑事侦查能迅速接上。这就让打击“黑灰产”的力量更强了。 这些案例不光是处罚坏人,也是保护国家的普惠金融政策资源。本来经营性贷款是给小微企业用来搞实体经营的,但现在却被坏人用来炒房套利了。这就挤占了真正小微主体的信贷资源,让政策落地受到干扰。现在的“黑灰产”都有组织、跨区域、跨行业的特点,常常伪装成咨询公司或者科技公司来骗人。 大家要小心那些所谓的“低息置换贷款”或者“包装流水提额”的话术,千万别找不正规的机构办事。银行也得把客户身份查清楚、盯着钱的去向、做好风险监测才行。随着金融创新和数字化越来越快,违法手段也变了,这对监管和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次发布案例既是对坏人的严厉警告,也是对监管协作机制的一次实际检验。未来要想守住金融安全网、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就必须一直完善跨部门的合作、加强科技监管、提高老百姓的金融素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