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加码消费金融支持 财政贴息政策升级扩容至2026年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消费中的作用,三部门日前对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完善。

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通过金融手段拉动消费、稳定经济增长方面的政策体系更趋完善。

政策延期体现了稳消费的持续决心。

原有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将于2025年8月31日到期。

此次优化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这一延长决定充分表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通过财政杠杆撬动消费增长仍是重要政策取向。

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消费可按规定享受贴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稳定的政策预期。

支持范围的扩大意味着政策惠及面更广。

相比之前的限制性措施,此次政策取消了对消费领域的限制性规定,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均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同时,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消费金融选择。

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不同消费人群的多元化需求。

贴息标准的提高增强了政策激励力度。

通知取消了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同时取消了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仅保留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每年累计消费贴息上限3000元的要求。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获得更多贴息支持,政策的普惠性和可获得性得到明显提升。

经办机构的扩容为政策实施创造了更好条件。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属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经办机构范围。

这一举措有利于扩大政策覆盖面,让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到促消费工作中,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

政策执行的制度设计更加科学规范。

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采取"预拨+清算"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各省级财政部门按季度向经办机构审核拨付上季度贴息资金,确保资金流转高效透明。

同时,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组织联合抽查,对违规贴息操作严格追究责任,构建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消费金融创新被放在突出位置。

通知强调支持经办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的协同联动,构建更多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

着力提升商品消费及文旅、餐饮、赛事、康养、托育等服务消费的覆盖面和活跃度,这体现了政策对新型消费、服务消费的重视,有利于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消费升级领域。

部门协作机制确保政策高效运转。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做好信息共享,各部门各司其职。

人民银行督促经办机构落实消费贷款利率政策,金融监管总局加强日常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形成了纵横联动的政策执行体系。

促消费既要激发意愿,也要降低成本、改善供给。

此次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延长并优化,体现了以更稳定的制度安排、更灵活的支持方式和更严格的监管机制,推动政策效应从“短期刺激”向“长效提振”延伸。

随着政策落地见效,消费金融服务将更贴近真实生活场景;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最能改善预期、最能带动需求的环节,才能更好形成扩内需、惠民生、稳增长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