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多项检测环节“走过场”,数据与过程被人为篡改 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立案调查并查明——涉事检验机构较长时间跨度内,围绕食品添加剂、重金属以及微生物等关键指标,出现多类不规范乃至造假情形。其一,在甜蜜素检测中,明知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在重复性条件下取得两次独立测定结果,却以复制第一次测定谱图、手动积分伪造峰面积等方式生成所谓“第二次结果”。其二,在铅含量检测中,未按要求获得两次独立原子吸光度测定结果,仅制作一条标准曲线并对平行样只测一次吸光度,同时通过保存谱图、手动加载生成数值方式伪造复测数据。其三,在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防腐剂项目中,同样以复制谱图、手动积分等手段替代独立复测。其四,在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检测中,存在涂改原始记录、稀释度选择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未按规定选取适宜的连续稀释度开展计数,导致原始数据链条和结论可靠性受到破坏。 监管部门认定,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定,构成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涉事机构在相关报告中收取检验费用合计数千元。最终,监管部门对机构作出撤销食品检验检测资质、罚没并处等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检验人员分别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并实施十年禁业。 原因——制度执行弱化、内控失灵与合规意识淡薄叠加 从通报披露的手法看,问题并非单一环节疏漏,而是对标准刚性要求的系统性规避。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等规定,旨在通过平行与复测抵消仪器波动、操作误差及样品异质性带来的不确定性,属于确保结论可靠性的底线要求。涉事机构却以“复制谱图”“手动积分”“加载生成数值”等方式替代真实复测,反映出三上深层原因:一是质量管理体系形同虚设,原始记录审核、数据留痕、结果复核等关键控制点缺位;二是业务压力与绩效导向可能扭曲专业判断,个别人员将效率置于规范之上,甚至以造假方式“消除”异常波动;三是法律敬畏不足,对食品检验作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的属性认识不清,把专业服务异化为可被操纵的“出证业务”。 影响——侵蚀食品安全治理基础,冲击行业公信力 检验检测报告是监管执法、企业出厂放行、流通准入、消费维权的重要依据。一旦报告失真,后果具有链式放大效应:对监管部门而言,可能导致风险研判偏差、执法取证基础动摇,影响监管资源精准投放;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可能造成合规企业被误伤或问题产品被“放行”,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对公众而言,则削弱对食品安全体系的信任,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尤其是重金属、添加剂与微生物指标,直接关联急性或慢性健康风险,检验环节的失守会把本应前端发现的问题推向后端,增大事件处置难度与代价。 对策——以“零容忍”释放监管信号,推动全链条纠偏 此次处罚采取“撤销资质+经济处罚+人员禁业”的组合措施,体现对检验检测造假的高压态势和对责任穿透的执法取向。下一步,提升治理效能需从三上同步发力: 一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从样品接收、实验过程到数据处理、报告签发的全过程可追溯机制,严格原始记录管理与复核制度,落实授权签字人责任。 二是提升技术监管与数据监管能力。加大飞行检查、交叉检查、能力验证与盲样考核力度,运用数据比对、异常谱图识别、原始数据抽查等手段,提高对“复制谱图”“异常一致性”等造假特征的识别率。 三是加大人员惩戒与行业约束。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禁业,既是惩戒也是风险隔离。可继续推动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与执业行为记录,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延续等环节形成约束,压实“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担责”。 前景——以法治与标准为牵引,促进行业回归专业与诚信 随着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检验检测领域的监管将更强调“数据真实、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从行业发展看,严惩造假并非抑制检测服务,而是为合规机构清障护航,推动形成以标准为底线、以诚信为核心、以能力为支撑的良性生态。可以预期,在更严格的监督管理与更完善的惩戒机制下,检验检测机构将加快从“出报告”向“做质量”的转型,行业集中度与专业化水平有望提升。
这次处罚不仅是对违规者的惩戒,更是对全行业的警示。当检测数据可以被随意篡改时,威胁的是整个食品安全体系。在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更多这样的严格执法来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