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向父母借款190万被法院驳回

最近广西高院分享了一个案子,一个叫小林的人把自己的父母给告了,要求他们还190万元。小林说,父母因为家庭开销和生意上需要周转资金,就向他借了钱。他帮忙给父母转了这笔钱,但他们却一直没还钱。小林提供了转账记录给平南县法院,想让法院帮他讨回这笔钱。不过法院认为,小林提供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转账记录里没有标注款项性质,也没有借条或者收条来证明这是一笔借款。此外,小林提供的证据也没有表明父母曾经还过这笔钱。根据法律规定,他的证据还不足以达到法定证明标准,所以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平南县法院的判决是在2024年2月做出的,法院认为小林和父母之间的借贷关系还不能成立。小林不服一审判决,就向贵港市中院提起上诉。可是贵港市中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例给大家提了个醒,即使是给亲人借钱也要写个书面协议,明确金额、利息还有还款期限这些关键信息。转账的时候最好备注清楚这是一笔借款,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记录。不然的话,到时候因为证据不足可能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了。而且亲属之间也要多沟通,弄清楚到底是借钱还是帮忙支援,避免因为金钱纠纷伤了感情。 小林和他父母之间的官司从2012年就开始了,一直拖到2024年才了结。这次案件还涉及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