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科研诚信看成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创新体系顺畅运作和国家长期发展来说,这个基石作用可是相当大。为了提升创新活力并强化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成都在科研诚信管理方面搞出了一个新动静。 最近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把一份叫《成都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的文件正式印出来发下去,《办法》把管理链条拉长,覆盖到科研活动的每个角落,特别强调从被动惩戒变成主动引导,从一家监管变成大家一起来管。 这回出新规,市科技局的人指出,《办法》的主要目标是要搞出一个责任清楚、大家配合的管理框架。通过制度的改革创新,给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更多动力,营造一个允许犯错、鼓励探索的诚信环境。 这个《办法》的亮点有不少。首先是责任体系,它搞了个“市—区—责任主体”的三级联动机制。市级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区(市)县具体落实监督任务,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这些创新主体自己要把诚信管理的任务扛起来。这样的设计让管理的重点往下走,让诚信要求变成各机构日常必须遵守的规矩。 然后是机制设计上,它把激励容错和信用修复这两条路都走通了。一方面鼓励那些一直表现好的单位,五年内都没出过事的在申报项目或者评优评先的时候能享受优先待遇;另一方面还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属于可以“宽容失败”,只要是因为技术路线有风险或者不可抗力这类客观原因没达到预期目标,只要当事人尽了心尽力就可以不用担责。另外还有信用修复的路子可走,失信的单位要是在惩戒期内好好整改或者做出贡献就有机会把信用记录修复回来。 最后在监督执行上也有新花样。它把调查处理流程搞得更规范透明了,还给当事人知情权和申辩权。对于严重失信的行为信息会直接放到国家、省、市的信用平台上搞联合惩戒,这样一来就不容易让失信的人“钻空子”了。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推出的这个管理办法不仅是在响应国家对科研作风学风的整顿要求,更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大步。通过构建全周期的诚信体系,成都正努力在鼓励创新和规范行为之间找平衡点。这种做法给各地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样本,也会进一步帮助成都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科技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