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老头乐”撞坏了交通灯法院判赔35万

上海虹口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因“老头乐”引发的交通事故案,把各方权益保障得挺好。事情得从一次撞车说起。沈某,年纪快七十了,驾驶一辆没有牌照、行驶证还有保险的老年代步车,还拉着她丈夫黄某。他们经过虹口区中山北一路和广中路交叉路口时,根本没把交通灯放在眼里,直接闯红灯。与此同时,李某开着小轿车按规定路线行驶到这个路口,两车就这么撞上了。这次事故伤得不轻,沈某和黄某全身多处骨折,两人都落下了残疾,车也给撞坏了。交警查了查原因,发现这次事故主要是几方都有责任。沈某开的是辆不能上路的车还闯红灯;李某过绿灯的时候没好好看路;黄某也没注意到这种车的危险性。最后交警认定:沈某要负主要责任(50%),李某和黄某各负次要责任(分别是33.3%和16.7%)。 出事后双方没能谈拢赔偿的事儿,沈某和黄某就把李某、他的公司还有保险公司告到了虹口区法院,一共索赔70多万块。法院仔细看了看情况,觉得交警写的认定书没啥问题。对于他们要的赔偿款,法院挑挑拣拣地审核了一遍:那些有证据支撑的合理的赔偿给了支持;那些没啥依据或者和病情恢复关系不大的后续治疗费就没给支持。最后算下来总共判了35万给保险公司赔。李某的公司还得再掏6000元的诉讼费用。因为李某开车是在上班工作,所以他个人不用赔钱。被告一共掏了36万多块钱。 这个案子判决一出来大家都挺关注的。有人说这体现了对生命健康的重视,也有人觉得开非法车辆闯红灯的主要过错方应该自个儿担责。还有人建议得好好管管这种“老头乐”的生产和销售。法律专家说这次判决挺专业的,没搞“各打五十大板”,而是严格按照法律来算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的是谁有错谁赔多少,这次法院就没完全让有责任的人免责也没让原告全拿回来。它就是要通过法律来明确责任界限。 这个案子不光是解决了纠纷也是给大家提个醒:大家开车走路都得遵守规矩。特别是现在老人多了出门也不方便这个事儿还得再琢磨琢磨怎么管理才好。司法机关这么判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明白的说法指引大家以后怎么开车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