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明确空置房不予减免物业费 国家层面缺乏政策依据

近期,昆明市部分业主通过问政平台提出诉求,希望政府对未装修入住的空置房给予物业费减免优惠,以减轻经济负担。此诉求引发社会对物业费收取标准的广泛讨论。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深入研究后作出正式回应。该局指出,目前我国尚未在国家层面出台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专项政策。更为关键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23年8月的备案审查案例中明确指出,部分省市自行制定的空置房物业费标准缺乏《民法典》等上位法支持,属于越权立法行为。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物权与合同的法律关系。《民法典》第944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物业服务合同具有法律优先性,若合同中未特别约定空置房减免条款,业主仍需全额缴纳费用。 从实践层面看,空置房物业费问题涉及多方利益平衡。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持续投入人力物力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这些成本并不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数据显示,主城区商品住宅空置率约为12%,若大面积实施减免政策,可能影响物业公司正常运营,最终损害全体业主权益。 有一点是,全国人大在备案审查意见中为地方处理此类问题指明了路径:一是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个别约定;二是要求各地清理与上位法冲突的地方性规定。这反映了中央维护法制统一的决心,也警示地方立法必须严守权限边界。 展望未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和"房住不炒"政策的持续推进,空置房管理将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课题。业内人士建议,业主在购房时应充分关注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有关部门也可引导行业制定更灵活的收费方案,在法治框架下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空置房物业费争议,表面是费用分担问题,实质是如何在法治框架下平衡权利义务关系。通过法律依据、合同约定和透明治理来解决问题,既符合依法行政原则,也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