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131万起 守护平安稳定在身边

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风险呈现多点散发、交织叠加特点:家庭邻里纠纷、债务矛盾等易因情绪化对立而升级;人员流动带来治理对象多元化;校园、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要求更精细;同时,群众对公共安全与政务服务便利度的期待不断提高。

如何把风险“挡在门口”、把矛盾“解在萌芽”,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课题。

从治理实践看,矛盾纠纷之所以易发多发,既有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利益关系调整,也有城市化进程中邻里结构变化、家庭结构转型等因素影响;部分群体在就业、医疗、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支持体系仍需加强;一些纠纷若缺乏及时专业的调处渠道,容易从“小摩擦”演变为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

与此同时,传统治安防控如果只停留在末端处置,容易出现“事后补救成本高、群众感受不强”的问题。

针对上述挑战,山东公安机关把“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作为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动形成更具韧性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规范进入警情渠道矛盾纠纷的处置流程,健全“三所联调”“三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多元调处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131万起,力求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进一步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县级综治中心公安机关入驻全覆盖,配备入驻警力418名,推动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更加顺畅,让群众“有地方说理、有渠道解纷”。

在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方面,山东公安以“管理”与“帮扶”并重,努力把风险防控做得更有温度、更可持续。

对刑满释放人员,会同司法等部门加强安置帮教,通过走访服务、困难帮扶等方式促进顺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诱因。

对精神障碍患者,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关爱帮扶团队建设,落实诊断评估、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措施,推动其康复好转。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会同教育、司法等部门完善综合治理链条,建成运行专门学校32所,精准落实教育矫治措施,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推动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涉案人数实现同比“双下降”。

这些举措体现出基层治理从“单一处置”向“综合施策”的转变,有助于从根本上减少治安风险增量。

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山东公安突出“打防结合、以防为先”,更加强调可见可感的安全供给。

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冬季守护”等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枪爆、滋事扰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聚焦校园、医院等重点部位,落实“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建成学校“最小应急单元”2.9万个,运行医院警务室631个,提升突发事件早发现、快处置能力。

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加强巡逻防控,培育建设社区、园区、商圈等小微治安防控单元典型示范200余个,通过网格化、单元化治理增强基层自防自治力量,使“平安在身边”更加具体可触。

在便民利民服务方面,山东公安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作为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的重要支撑。

通过派出所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集中换证等12项便民措施,累计受理居民身份证1085万张,为群众节省邮递费用1000余万元。

与此同时,推动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居住证电子证照深化应用,服务场景逐步拓展至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日均服务群众30余万人次,为入学、婚育、退役等“一件事”集成改革提供便利支撑。

以婚育事项为例,线上联办可直接调用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减少群众提交实体证件和重复跑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综合来看,上述举措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更健全,降低“小事拖大、矛盾外溢”的概率;其二,重点群体治理更强调系统协同和风险预防,有助于减少治安事件发生的结构性因素;其三,治安防控与便民服务同步推进,让治理成效既体现在安全稳定的“硬指标”,也体现在群众体验的“软感受”。

展望下一步,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基层治理将更加依赖协同机制、数据赋能与专业力量支撑。

如何在常态化排查化解中提升精细化水平,如何在多部门联动中进一步明晰责任边界、形成闭环,如何在便民服务扩面提质的同时守牢安全底线,都是提升更高水平平安建设质量的关键环节。

持续把工作重心放在预防端、把治理资源下沉到一线,将有助于构建风险可控、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从"矛盾中转站"到"问题终点站",山东的探索证明,基层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制度创新,更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随着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这种将矛盾化解在早、处置在小的模式,或将为全国社会治理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未来,如何持续巩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