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都交了凭啥让搬?房东心里也委屈,说钱都交了凭啥让搬?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金星社区最近就遇到了这么个事儿,搞得挺热闹的。租客沈某和杨某找了一家中介公司租了房东马某的房子,说是先交了三个月的钱,“押二付三”嘛。谁承想住了还没两月,中介公司那边突然没了消息。房东这边就急了,两个月的房租没收着,跑来要钱,还要赶人。租客心里也委屈,说钱都交了凭啥让搬?这两边就吵起来了。 这个时候调解员徐俊生站出来了,他先把各方的关系捋了捋。他觉得这事儿中介责任最大,人家是跑了的嘛,租客的钱已经给了中介,房东也是因为中介没给钱才拿不到租金。双方其实都是受害者。徐俊生就劝两边别互相指责了,合作才能少点损失。 在他的引导下,大家终于从互相埋怨变成了坐下来谈。最后商量出了三个结果:第一是损失大家一起担着,中介没给房东的钱房东自己先垫上;租客被押金扣了房东也出一半。第二是以后别通过中介了,直接和房东签合同付房租。第三是一起去报案、收集证据告中介公司。另外房东还答应以后租房这事儿绝对不会再让人烦心。 租客沈某后来也说了实话:“调解之后我才知道房东也是倒霉蛋。”房东马某也觉得这个方案挺合适:“虽然亏了点钱,但能避免房子没人住和长时间打官司。”这次调解不光解决了眼前的纠纷,还给出了个新思路——“损失共担、一起维权”。这其实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呢。金星社区的实践告诉我们,只要把道理讲透、利益摆平、想法统一,很多矛盾都能在没闹大的时候就消停下来。这为咱们打造一个更稳定、更讲诚信的租房环境出了不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