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爬楼费”标准定死了

最近广州出台的医保新规定正式生效了,这个新规定把救护车的收费标准给捋顺了。特别是关于救护车送病人上楼的“爬楼费”,以前大家都不太清楚到底该怎么算,现在也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了。3月30日开始实施的新规里面,救护车转运费按“基础费+里程费”来算。也就是说,每次出车75元作为基础费,然后再按照公里数每公里4元来收,往返的里程都算进去。这里面的钱把救护车运行的各种成本都涵盖了,比如交通、折旧、消毒、油耗还有司机的劳务费用等。 如果病人病情特别重,需要带着ECMO或者有创呼吸机这样的生命维持设备转院,那就按“救护车转运费”再加上设备的治疗费用分开来收。这样就杜绝了过去那种把费用打包在一起收得不明不白的情况。大家最关心的“爬楼费”问题这次也给彻底说清楚了。只要是在那种没有电梯、楼层在二楼以上的地方转运病人,二楼起每层加收10元。比如二楼就是10元,三楼就是20元,往上每一层加10元。 这事儿羊城晚报的记者陈辉和实习生林浩毅都报道了。广州市医保部门发通知说,他们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安排,分批推进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落地工作。3月30日是第一批开始执行的时间点。广州市120急救中心的专家李辉还有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急诊科的主任林浩毅都接受了采访。 李辉觉得这次调整特别好,把之前那些模棱两可的收费标准都给理顺了。特别是对“爬楼费”这种大家总在扯皮的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样一来既体现了院前急救人员的劳动价值,也减少了因为收费问题引发的矛盾。 李辉还解释说,以前收费不透明容易产生医患纠纷。现在把标准定死了大家心里都有底了。而且通过明确“爬楼费”的劳务价值,也能保障那些在高楼层、没电梯的恶劣环境下工作的急救人员有回报。这就能维持甚至提高急救服务的可及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