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300元卖出一只老鹰标本,结果被警察截住了

2024年4月,北京市大兴区的葛某通过某个网络平台,以300元的价格卖出了一件他以为是老鹰标本的商品,结果这个包裹在路上被警察截住了。经过鉴定,这其实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毛脚鵟的制品,评估价值达到了25000元。因为涉案金额没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再加上葛某认罪态度好,检察院决定不对他提起公诉,但还是把案子移交给了北京市大兴区园林绿化局来处理行政处罚。 到了2025年1月,大兴区园林绿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认定葛某没有许可证就卖了国家保护动物制品,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考虑到事情的轻重程度,他们决定按照制品价值的2.1倍来罚款,也就是罚了葛某52500元。 葛某觉得这个处罚太重了,他提出自己根本不知道是真东西。他辩解说标本是别人送的,别人告诉他是仿的,他也没那个本事去分辨真假,300块钱的价格肯定不可能是真的。他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被这么重罚。 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发现葛某在网上卖东西的时候用了“老鹰标本”、“应该是真的”这样的词来形容商品。还有警察的问话记录显示他也承认对客户说过类似的话。法院觉得这些证据已经足够证明葛某心里清楚那可能是真东西。他没有去核实合法来源也没拿许可证就直接卖了,明显是有过错的。 另外法院还提到了检察机关之前的不起诉决定书中已经承认他的行为构成犯罪了(情节轻微),这也说明他的行为本身就违法。至于罚款金额合不合理,法院解释说评估保护动物制品的价值主要是看它对物种和生态的重要性,而不是看市场价。行政机关选了2.1倍这个接近下限的数字来罚,是考虑到东西已经追回来了、社会危害不大等因素。 最后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都驳回了葛某的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还明确说了处罚决定没问题。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别指望说不知道就没事了,法律会看你实际干了啥;别以为东西便宜就没风险,买卖保护动物的东西肯定犯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在一块儿使劲抓得更严。这也是给大家普法呢:大家要多学点法律知识,买东西前最好确认一下来源性质别瞎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