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有位陈先生,家里出了个大事。2月6号,他的侄子陈志坤在南京打工,进了一家叫泊琛企业管理的劳务公司,后来又被派到另一家企业做货物分拣。到了腊月二十七,也就是2月15日(腊月二十八)凌晨,舍友发现陈志坤在宿舍里没了动静。当天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家里人翻看他的手机相册,发现了好几天的打卡记录。2月6日7点上班到下午5点45分下班,2月10日一直工作到下午6点18分,2月11日早上7点21分开工到晚上7点07分结束。同样的情况在2月12日和13日也发生了。这期间有几天都超过了11个小时。 陈先生说家里条件一般,都是农村人。侄子去外地打工前,只叮嘱他注意身体,没多问细节。出事那天前一天晚上,他还跟舍友说不舒服想睡觉。家里人在15号接到南京派出所的电话后赶到现场才知道情况。他们找用工单位南京泊琛企业管理公司谈赔偿时,对方只愿意人道主义赔偿2万元,还不提供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 陈志坤入职刚4天半就出事了。劳务公司负责人朱先生解释说没有超长加班的情况。他说侄子是兼职的临时工,出事前一天已经递了辞职申请。当时他既不在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地点。不过他们愿意配合家属申请工伤工亡认定。 至于赔偿的事,劳务公司觉得自己没责任。因为出事时他不在岗。这就把皮球踢给了家属和人社部门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