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叫深圳市杰我睿珠宝有限公司的,最近把兑付工作给弄出来了,结果大家都有意见。1月30日,杰我睿在深圳市罗湖区的工作专班督促下,把兑付程序给启动了。公司那边说大家可以线上或者线下签个约,然后按顺序给钱。可是多数投资者不买账,主要是觉得给的钱太少了。比如说有个河南的投资者,本来投入了8700多元本金,平台居然先给1700多元再降到不到5%。还有一个林女士,账户里有32万多现金和一些贵金属材料,清算后也只能拿两万多块钱。这样的结果谁能接受啊? 更让大家担心的是,兑付流程里还需要签一份“刑事谅解协议书”。好多人都不明白,签了这玩意儿是不是就等于放弃了追究责任的权利?大家都在琢磨:“签了之后也不一定能拿到钱,而且等于放弃了继续起诉的权利,凭什么要签?” 针对这次争议,罗湖区工作专班1月31日发了个通报说在他们监督下杰我睿已经找第三方审计了。他们说网上传的金额被夸大了,会继续盯着企业处置资产和依法兑付。 杰我睿这次事件其实也反映出一个问题:企业资产有限的时候该怎么平衡还债能力和投资者的利益?“刑事谅解书”作为还钱的前提合不合理?这些都成了现在的大难题。法律界的人也说了,在一般的刑事案件里谅解书是用来确认赔偿情况和安抚受害者情绪的,可能会影响判刑轻重。但是在这个金融纠纷里把它当成还钱的条件是否合适,还需要进一步查清楚法律依据和程序对不对。 杰我睿的事情不光是几百个人的利益问题,也给别的类似金融风险的处理提供了例子。到底该怎么在法律框架下让企业还债又不让投资者吃亏?这是对基层治理和金融监管能力的一次大考验呢。 现在相关各方还在僵持着找办法解决呢,本报也会一直盯着这事看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