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安装摄像头,老板不担责了吗?

话说到2025年,成都有家民宿的事闹得沸沸扬扬。2月2日晚上,有两个女生在短视频上说,她们花90元住在那,居然在空调管道里找到了隐藏摄像头。这俩女生当晚就报警了,警察一拆管道,果然是个摄像头。到了2月3日晚上,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给回应了,说他们抓到了两个装摄像头的男的。2月4日,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也来了,配合警方排查了事发片区上百家酒店。遇到这种事,很多宾馆或民宿的老板都会喊冤,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这次虽然警方查了清楚,说这俩男的跟老板没关系,没跟他们一块儿干坏事,但这并不能成为老板不担责的理由。不管这俩男的做了什么,作为提供住宿的地方,无论是民宿还是酒店,都得保证住客的安全和隐私啊。所以这两个安装摄像头的人肯定是主要的责任人。但问题来了,老板难道就没责任了吗?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住宿服务的商家是有法定义务保障客人安全和隐私的。就算老板不知道这事也得负责任。我觉得吧,客人退房后,老板除了打扫卫生换被褥这些事儿外,还得检查房间有没有装针孔摄像头。这两个女生用肉眼都能发现摄像头了,老板怎么可能一点察觉都没有呢?难道他们根本就没做过检查?显然不行啊!老板不能把房子租出去就不管了啊!得提高检查能力,定期检查维护房间设施,及时排除隐患才行。像空调管道这种隐蔽地方更得小心对待,别给坏人留机会。只有老板们把自己的责任真正负起来了,这种事才不会再发生了。听说现在多地都开始加强民宿安全监管工作了。比如广东省在2025年2月1日出台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就明确要求旅馆客房里不能有偷窥偷拍设备啥的。以后要是老板没做到位检查工作可能还得被处罚呢。总之啊,虽然民宿不是直接装摄像头的人但如果没做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得承担责任不能总当甩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