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位于惠东县铁涌镇的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因恶臭污染问题被依法查处,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畜禽养殖行业环境治理的警钟; 问题浮出水面源于群众的环境诉求。2025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对惠州市泰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这家存栏量约4000头生猪的养殖场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通过自主验收,但现场监测结果却令人震惊。检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厂界三个监测点的恶臭气体浓度全部超出国家标准,其中一处监测点的超标倍数高达44.6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深入调查揭示了问题的根源所在。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中存在明显的环保履责缺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明确要求,企业应当采用干清粪工艺并安装生物除臭喷雾装置,这两项措施是控制养殖场恶臭排放的关键手段。然而该企业并未严格执行,导致污染防治体系存在重大漏洞,环保设施形同虚设。这种重建设轻管理、重审批轻落实的现象,暴露出部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的严重不足。 从行业发展角度审视,此类问题并非个案。当前我国畜禽养殖业正处于规模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养殖污染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恶臭污染不仅直接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质量,长期超标排放还可能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累积性损害。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类环境违法行为损害了行业整体形象,不利于现代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违法事实,监管部门迅速启动执法程序。2025年11月3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涉事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整改。经过法定程序,该局于2026年2月10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对应的规定,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3万元罚款,并明确企业需在15日内缴纳,逾期将按日加处3%的罚款。,该企业在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未提出陈述申辩,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承诺分期缴纳罚款。 从执法实践来看,这起案件反映了环境监管的几个重要特点。其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快速响应、严肃查处;其二是注重源头治理,不仅处罚违法行为,更要求企业从根本上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其三是强化法律震慑,通过公开处罚信息形成警示效应。 业内专家指出,养殖行业的环境治理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企业应当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环保投入视为必要成本而非额外负担。监管部门则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防止企业环评承诺与实际运行两张皮。同时,应当探索建立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通过专业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治理水平。 从政策层面观察,国家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日益严格。近年来出台的诸多法规政策明确提出,要推进养殖业绿色发展,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恶臭等污染物排放。这既是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3万元罚单对上44.6倍超标数据,这组悬殊的数字反映了企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事件再次说明,忽视环境承载力的增长最终都要付出代价。随着新修订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即将实施,"带污生产"的空间正在收缩。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整改流于形式,需要将环境信用纳入金融征信体系、探索"环保黑名单"等创新举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