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有一家叫江山某家居公司的,是刘某、程某和夏某三个人开的。这公司前两年经营不太好,欠了好多钱,2024年7月开始就陆陆续续被职工和供货商告到了法院,累计的债务有350万元,其中光是欠43名职工的工资就有60多万。眼看还不起钱,这三位股东就在2024年6月想出了一个招:他们把手上的股份以每人1元的象征性价格转让给深圳和海南的两家投资企业,还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换成了聂某。 这个举动让江山法院的审判团队觉得不对劲。查下来才发现,接手股权的两家企业涉及好多起被执行的案子,新任的法定代表人聂某也被限制高消费了,根本没能力也没意愿还债。后来进一步调查还发现,两边签的《企业债务服务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原来的股东把965万元的债务一股脑儿转给了新股东,公司还要付给新股东48万多块钱的“背债费”。 原来这根本不是正常买卖股权,而是股东们精心设计的一个逃债陷阱,想把自己的责任甩干净。为了保住员工的权益,江山法院赶紧查封了公司财产,还联合公安、人社还有市场监管局一起研究。因为聂某跑了,而且当时变更登记材料里隐瞒了债务和拖欠工资的事,法院就给市场监管局提了建议。最后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认定这次股权变更是隐瞒重要事实办的登记,直接把这个变更给撤销了。 在多部门的一起催促下,原来的股东刘某他们凑钱把欠43名职工的工资全都结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