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船舶含油类污染物治理长期存在链条长、环节多、隐蔽性强等难点。部分船舶在油污水、废油等污染物的产生、贮存、转移、接收与处置过程中,存在记录不规范、交付不及时、去向不清等风险;个别“三无”船舶和非法作业行为也加大了监管压力;港口码头、锚地与航道沿线一旦出现违规排放,往往会对水环境和航运安全造成叠加影响。对泰州而言,长江干线与内河航道密集交织、货运周转频繁,治理不到位将直接影响水环境质量和港航发展水平。 原因:一是监管对象分布广、船舶流动性强、作业时间分散,单一部门难以覆盖全流程。二是污染物处置呈现“跨区域、跨主体、跨环节”特征,涉及航运企业、船舶经营者、码头单位、接收转运处置机构等多方主体,信息不互通、标准不统一时,容易出现监管衔接空档。三是违法方式更趋隐蔽,个别主体抱有侥幸心理,通过夜间作业、变更航线、伪造台账等手段规避检查。四是部分单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内部管理与人员培训不到位,制度执行在基层环节打折扣。 影响:含油类污染物处置不规范,不仅会造成水体油膜污染、破坏水生态,也可能带来航道安全隐患,推高港口运营与应急处置成本。在长江大保护背景下,水环境质量和航运绿色转型已成为衡量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对泰州港航产业而言,生态底线越清晰,发展空间越稳;治理越到位,营商环境与行业信誉越能提升。本次行动以“全链条闭环治理”为目标,力求把风险压在源头、控在过程、消在末端,为港航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更可预期的环境。 对策:根据会议部署,泰州将以长江泰州段、新通扬运河、引江河等重点水域及泰州港等重点港口码头为主战场,聚焦关键环节,强化协同监管。具体包括:一是以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围绕污染物交付、接收、转运、处置等环节开展核查,督促企业完善制度、配齐设施、规范台账。二是将“三无”船舶非法作业、污染物违规处置等列为整治重点,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和溯源核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交通执法、生态环境、海事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联办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行动同步、处置联动,推动监管从“各管一段”转向“共同管一链”。四是坚持“摸清底数、建立清单”,以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成果台账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结果可核。五是行动按部署动员、集中治理、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对推进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约谈,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六是同步开展政策宣贯、警示教育和典型曝光,引导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共治合力。 前景:从治理路径看,联合执法以“发现问题—溯源核实—依法查处—整改验收—复盘提升”为闭环,有助于将阶段性整治转化为常态化治理能力。下一步,随着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案件联办机制更趋成熟,执法资源将从“重复投入”转向“精准发力”,监管也将从“只盯现场”延伸到“管住链条”。在此基础上,泰州有望加快港口绿色作业,完善船舶污染物规范接收处置体系,推动航运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实现生态保护与航运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从“各管一段”到“协同发力”,泰州的实践说明:生态治理既需要严格执法的硬约束,也离不开制度协同的软衔接。守住每一条航道的清洁与安全,守护的不只是水域生态,更是城市发展与自然共生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