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院教学直播曝光患者隐私 院方启动整改

2月3日,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就“网络直播暴露患者隐私”事件发布通报称,妇二科2月2日的例行教学培训中因操作失误,将包含患者隐私部位的手术教学视频通过微信视频号公开直播约4分钟。通报表示,画面未出现可识别身份信息,但在异常评论出现后,直播已被紧急中断。问题溯源显示,事件暴露出多项管理漏洞:一是科室将原本仅供内部使用的教学资料误上传至公共平台;二是直播前缺少严格的内容审核;三是医护人员对网络使用规范重视不足。院方在通报中承认“网络素养缺失”,并指出对应的领导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 从法律层面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医师法》第五十六条,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医疗画面可能构成隐私侵权,涉事机构或将面临行政处罚,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涉及执业资格相关处罚。即便出于教学目的,相关内容的传播也应通过伦理审查,并严格限定传播范围。 针对事件影响,院方已采取三上措施:一是对妇二科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并停职检查,医务部审核人员予以警告处分;二是对全院教学平台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加强医护人员职业规范与网络使用培训。咸阳市卫健委表示将介入核查。 前瞻观察认为,此次事件提示医疗机构在推进数字化应用时必须同步强化合规与伦理管理。随着远程医疗、在线教学普及,如何在技术应用中守住隐私与伦理边界,将成为行业治理的重要课题。国家卫健委2025年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已明确要求医疗直播实行“事前评估、全程监控”,但在基层层面的落地执行仍需更加强。

该事件再次提醒医疗机构,开展教学、科研等工作时必须充分评估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与不确定性——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把隐私保护落实到流程和责任链条上;患者隐私保护既是法律底线,也是医学伦理的基本要求,更关系到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与公众信任。通过健全制度、强化培训、压实审核与监督,才能更有效地保障患者权益,维护行业信誉。有关部门也应以此为契机,更细化并落实医疗直播规范,推动行业在数字化发展中实现更稳妥的合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