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1月12日发生在上海金山的一起案子,把金山公安分局张堰派出所的民警给忙坏了。原来啊,1月12日那天上午,张堰派出所的民警在康德路和张漕路一带巡逻,碰巧接到群众报信,说某个小区车库经常在大半夜有动静,估计是有人在搬东西。民警一听就觉得不对劲,赶紧跑到小区里去查。 结果到了现场一看,车库门没关严,里面全是用东西盖着的大纸箱。打开一看,好家伙,全是烟花爆竹,足足有46箱呢!这些玩意儿就堆在居民进出的地方,跟个定时炸弹似的,那叫一个危险。民警马上给车库的主人打电话叫过来对质。问清楚了之后才知道,这些烟花爆竹其实是产权人的儿子盛某私自存放的。 面对这么严重的事儿,盛某的家里人还算通情达理,答应配合调查。民警把法律条款掰开了揉碎了讲了一遍,盛某觉得实在没脸再藏着掖着了,当天晚上就跑到张堰派出所投案自首,把自己干的坏事全招了。 原来啊,盛某前段时间在外地旅游的时候遇到了卖烟花爆竹的老板,觉得人家给的价钱比上海便宜。眼看着快过年了,他就想着趁机赚点钱。他既没办什么许可证,也没向任何部门申请过批准,直接就在微信上加了那个外地老板的联系方式。 就这样,他私自进了一批货总价值五千多块钱,还在网上到处找买家卖出去了好几次。算下来销售额已经有两千七百多了。他这种行为完全是法盲嘛!国家规定烟花必须要专库专用、防火防爆啥的条件都要具备才行。他把东西存放在人员密集、空间封闭的居民楼车库里,万一哪天温度一变化或者有个静电火花啥的引发爆炸,那后果简直不敢想。 现在这批东西全被公安机关给没收了进行专业处理了。而那个盛某也因为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罪名被金山公安分局给行政拘留了。这件事确实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法律红线绝对不能碰!春节快到了,大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买烟花爆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