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3个县(市、区)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数量居全国前列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基础工程,也是回应群众“上好学”需求的重要抓手。

此次教育部对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进行督导评估并作出认定,既是对前期改革成效的阶段性检验,也释放出以县域为重点持续推动公共教育服务提质扩面的政策导向。

江苏33个地区入列,表明相关地区在办学条件、师资配置、教育治理与质量监测等方面取得了相对系统的进展。

一段时间以来,义务教育领域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难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教育资源与教育质量差距尚未完全消弭。

部分地区在学位供给、教师结构、课程实施、教育评价与校外治理协同等方面仍面临压力;随着人口流动与城镇化推进,学龄人口在空间上的分布变化加剧了“增量需求”与“存量资源”错配,进一步考验县域统筹配置能力。

推动优质均衡,必须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治理,以制度供给提升整体教育生态。

从原因看,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高度依赖县域教育治理能力与公共财政保障水平。

一方面,县域是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关键单元,学校布局、教师流动、经费投入、质量监测等核心工作多在县域层面落地,治理能力强弱直接影响政策效果。

另一方面,教育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群众对课程质量、校园安全、学生身心健康、课后服务等提出更高期待;如果仅停留在硬件改善与简单扩容,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此次认定强调资格审查、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和集中汇审等程序,体现出评价导向从“看条件”向“看质量、看过程、看口碑”延伸。

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对学生与家庭而言,优质均衡的推进将推动更多学校在师资水平、课程供给、教学管理与育人质量上实现稳定提升,有利于缓解择校焦虑,增强群众获得感。

对地方发展而言,教育是人口集聚与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稳定优质的基础教育服务能提升城市与县域的吸引力,促进人才成长与区域竞争力提升。

对全国层面而言,县域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将为教育强国建设夯实底盘,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均等化。

下一步对策的关键,在于把“认定”转化为“持续巩固”和“迭代提升”。

其一,强化县域统筹,优化学校布局与学位供给,前瞻研判人口变化,完善新建改扩建与资源流动机制,避免“热点学校拥挤、薄弱学校空置”的结构性矛盾。

其二,抓牢教师队伍建设这一核心变量,完善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与激励机制,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提升薄弱学校师资稳定性和专业支持力度。

其三,聚焦质量提升,健全教学质量监测与反馈改进体系,推动课堂教学、课程实施、作业管理、课后服务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同向发力,防止“重认定、轻内涵”的倾向。

其四,持续缩小群体差距,完善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的精准支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家校社协同,确保公平机会与优质资源可及。

其五,强化依法治理与社会共治,规范校外培训、完善教育投入使用绩效管理,提升治理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以社会认可度巩固改革成果。

从前景看,随着《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相关部署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将从阶段性达标迈向长期性、可持续的质量提升。

可以预期,未来评估将更加注重教育质量、育人实效、学生身心健康与社会满意度等综合指标,并通过持续督导与动态管理推动各地补短板、强弱项。

对入列地区而言,更重要的是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教育治理经验。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江苏33个地区的入选,是全省上下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成果体现,也是全省教育事业迈向更高质量、更加均衡、更具公平性的重要标志。

展望未来,这些示范区要继续以优质均衡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