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核心课题是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更提升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和社会参与能力。"十四五"期间,青海省残联将此课题转化为系统性工作举措,推动残疾人工作实现了从"兜底推进"到"民生福祉"的增强; 在社会保障上,青海省建立了更加完善的防返贫机制。省残联动态开展易返贫致贫残疾人监测预警工作,将符合条件的7235名残疾人家庭纳入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和预防返贫风险。同时,为重度残疾人按300元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使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确保了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障。此外,将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统筹重点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五年累计发放"两项补贴"8.34亿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这些举措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保障网络。 康复服务和生活支持上,青海省加大了投入力度。将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精准康复服务及家庭无障碍改造列入省直行业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投入资金5485万元,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2.08万人次,为失能、半失能残疾人提供了专业化的照护支持。这些服务的开展,不仅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条件,也减轻了家庭的照护负担。 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是实现"发展赋能"的重要途径。青海省推进实施了2期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制定印发了服务残疾人就业基地认定和管理、就业补贴奖励等政策文件。全省建立服务残疾人就业基地129个,其中23家扶残涉农经济组织被认定为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并给予各类补贴213万元。与农业银行合作开展"金融助残"服务,发放贷款342万元,为残疾人创业提供了金融支持。对1200余名开展创业和扩大农牧业生产的残疾人,给予本省月最低工资标准8倍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激发了残疾人的创业热情。 农牧区残疾人就业上,青海省投入资金1855万元,开展农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24万人次,累计实现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1.02万人。这些数据表明,通过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越来越多的农村残疾人实现了从被动接受救助向主动参与生产的转变,既增加了收入,也提升了自我价值感和社会融入度。 这些工作的推进,反映了青海省在残疾人事业上的系统思考和持续投入。从监测预警到保障兜底,从康复服务到就业创业,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工作体系。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将残疾人工作与农村发展紧密结合,既符合国家战略要求,也切合青海省情实际。
从生存型保障到发展型支持,青海的实践印证了民生温度与制度力度的统一;在高原大地上铺就的这条特殊群体小康之路提醒我们: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之一,正是看其如何对待最需要关爱的群体。当94%的参保率不仅是个统计数字,更转化为千万家庭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时,"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便有了最生动的体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