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长期困扰社会治理,其隐蔽性和反复性使受害者维权不易。黑龙江省此次公布的司法实践数据显示,近三年全省法院年均受理涉家暴家事案件超过2000件,但实际发生情况可能更为普遍。原因既包括“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也与受害者取证困难、救济渠道不够顺畅等现实问题有关。针对这个痛点,黑龙江司法机关推出诸多举措:实体裁判上,首次以省级司法文件形式明确财产分割可向受害方倾斜,改变以往简单“平均分割”的做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依据施暴方连续殴打妻子的监控证据,判决其少分15%的夫妻共同财产,起到示范作用。在程序保障上,全省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2022年以来签发效率提升40%,部分基层法院已实现24小时在线审查。制度创新的意义在于重新平衡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与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家庭法研究中心指出,将经济后果与施暴行为直接关联,既能补偿受害者损失,也通过司法评价传递“暴力必担责”的明确导向。对抚养权裁判优先考虑非施暴方的规则,也更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助于避免暴力在家庭中循环。此次司法机关与妇联的协同机制也出现新变化。省妇联设立的138个反家暴庇护所与法院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形成从庇护到诉讼的连续帮扶。南岗区试点推行的“家庭暴力危险评估量表”,通过量化施暴频率、手段等因素,为法官裁量提供更清晰的参考。这种多维干预模式,为各地反家暴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黑龙江经验”。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需要依法干预、依法治理的社会问题;通过裁判规则明确导向、保护令机制及时止险、部门协同完善救助网络,既能支持受害者更有底气走出沉默,也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反对暴力的共识,推动家庭更安宁、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