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最新监测显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达988种(类)、野生植物约1200种,其中80%以上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此成果的取得,得益于系统性保护措施的全面实施。 问题层面,过去由于栖息地破坏、非法贸易等因素,部分珍稀物种濒临灭绝边缘。以穿山甲为例,其野外种群曾因盗猎锐减90%以上;百山祖冷杉等野生植物也面临生存空间挤压的困境。 原因分析表明,近年来我国通过多重举措破解保护难题。法律层面,《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后大幅扩展保护范围,“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增至1924种;制度层面,首批5个国家公园覆盖近30%的陆域重点物种栖息地,789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划定填补了保护空白;技术层面建成7处林草种质资源库,保存2.8万种野生植物资源。 这些措施产生的积极影响正显现。大熊猫野外种群增至1864只,东北虎东北豹活动范围扩展至1.4万平方公里;穿山甲人工繁育实现子二代突破,百山祖冷杉等野生植物回归数量成倍增长。在国际合作上,我国与俄罗斯、日本等国建立候鸟保护机制,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 对策上,“十五五”期间将实施三大升级行动:一是推进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二是开展珍稀物种专项拯救计划;三是强化跨境生态廊道建设。国家林草局对应的负责人表示,到2030年力争实现国家重点物种保护率达85%以上目标。 前瞻判断指出,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成果落地,“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将为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注入新动能。特别是在药用植物保护领域,新设立的14家植物园联合特展平台将加速资源开发利用与可持续保护的平衡发展。
野生动植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证明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正确性。随着保护工作不断深化,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将得到更好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韧性将继续增强,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